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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隐性采访的特征有哪些?如何根据其特征更好地运用隐性采访?隐性采访的特征及运用:(1)记者主动出击。隐性采访是记者主动出击进行采访的行为,记者采访时一定始终在新闻发生的现场,否则隐性采访就无法完整地进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记者也有可能出现在突发新闻的现场进行采访。有的时候,记者还有可能直接成为新闻事件的当事人。(2)新闻事实周详。对于准备从正面报道的新闻,我们也可以采去隐性采访的手段,但这种选择并不是唯一的,因为通过通过公开采访进行正面报道,一般会去的比隐性采访更好的效果。但对社会不良行为的采访却正好相反,通过隐性采访抨击社会不良,进行舆论监督,效果远比公开采访为好。(3)社会参与程度较高。新闻记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谓神通广大。但这种神通恰恰是全民参与的结果一一社会各阶层成员及时全面地向新闻记者提供新闻采访线索,从而使记者能更多地了解社会现实。另一方面,社会的不良行为虽是在暗中进行的,记者的能耐再多,其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也是有限的。因此,隐性采访的线索大多来自社会成员的举报,缺少社会成员的举报,隐性采访将失去最为重要的新闻源。另一方面,隐性采访也是受众欢迎的一种采访形式,通过这种采访手段采获的新闻,受众有较高的接收兴趣。(4)隐瞒身份。记者身份就其从事的具体工作而言,具有自身特殊性。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有人愿意侃侃而谈,有人却表示“无可奉告”。而新闻工作的职业要求,使记者们不仅要从“侃侃而谈者”那里采获新闻,还要从“无可奉告者”那里采获新闻。而隐去记者身份去面对“无可奉告者”,无疑是最有利于新闻采获的。所以,在隐性采访活动中,记者必须隐瞒身份。只有隐瞒身份,才可能更方便地采获到有价值的新闻。(5)隐藏目的。记者以某种社会角色(不是记者角色)面对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对象,他们必须隐藏自己报道新闻的目的,否则,既达不到隐瞒身份的目的,也无法实现自己报道新闻的目的。在具体的采访中,急着要针对不同的人物和事件,以不同身份去进行采访。
判断题 自媒体分析工具是使用难度最低的一类数据分析工具,运营者无需掌握分析函数或统计代码,所有数据一键生成。
判断题 超级镜头(快速镜头)是指光圈系数大于f/1.2的镜头。
判断题 新闻评论的基本论证方式有几大类?彼此有何异同?(1)新闻评论的基本论证方式具体有立论与驳论两大类:立论,是指从正面直接阐明客观事物的真理,以证明作者提出的看法、主张;驳论,是以反驳别人(或论敌)的某种错误观点(或反动观点)为主,在反驳错误观点的过程中传播真理。新闻评论的驳论,包括揭露、批驳、剖析、辩论等方面,是在政治、思想、理论和学术上驳斥谬论、澄清是非、扶正祛邪的一种重要方法。(2)立论与驳论的不同点驳论和立论都需要具备论点、论据和论证过程,都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论证过程。通常都需要“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过程。(3)立论与驳论的不同点①论辩的直接目的不同:立论重在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论点的正确,驳论重在从侧面、反面,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中,驳斥对方论点。②从论辩的过程来看,立觘包括“确立论点一组织论据一推理证明”三个步骤;驳论则包括“辨析错误一确立论点一展开开批驳”三个步骤。形成立论文和驳论文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构形式。③一般而言,立论是目的,驳论是为证明立论的正确性,是证明自己立论的一种手段。立论有时在破的基础上进行,“先破后立”、“边破边立”即此意。立论是议论重心,驳斥别人的论点也是为确立自己的论点。新闻评论的驳论,包括揭露、批驳、剖析、辩论等方面,是在政治、思想、理论和学术上驳斥谬论、澄清是非、扶正祛邪的一种重要方法。新闻评论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大要素。驳论方法,指要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论证的三方面之一,就达到驳倒对方的目的。
判断题 新闻语言的特点是具体形象、准确鲜明、简练生动、通俗易懂。
判断题 我国医院的发展趋势是二、三级医院向医疗中心转化,一级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化()。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近摄接环又叫镜头延长管。